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專職問題

一個禁忌的潘多拉盒子

111年5月號開始環保署預告環保專責人員設置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開放環保可兼任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與消防專責人員,這個草案與議題無疑是掀開了多年以來事業單位檯面下的作法,一個『可意會不能言傳』的議題就這麼赤裸裸、硬生生地被環保署(現為環境部)強迫浮現在檯面上的被大家討論,就好比是一個就有精緻妝容的女人被硬生生地強迫在大眾面前卸妝,然後還要被大眾品頭論足一般的殘酷。而這個『秘密的潘朵拉的盒子』就這樣被掀開了,同時也掀開了許多的人『新仇舊恨』,接著這議題就像是病毒式的快速擴散,接著就上映了一場『親者(事業單位)痛、仇者(職安人員)』快的戲碼。

這個議題到現在已經整整兩年了,我們就當時所看到的新聞以及後續政府的執行作為,我們就以前的工廠經驗來剖析這一個事件發酵後的狀況與在這之間觀察到的一些細節,並用我們覺得客觀與膚淺的角度用更不同的觀點來回顧與探討。

事件的衝擊與演變

反對的人數

這個事件中就所看到的新聞資料中,調查人數:1273人.反對比例是職安角色的佔比就有59.5%的高比例,環保專責的比例僅只佔28.8%,不過在這點上也凸顯了一件事情,關鍵的少數代表了全部的意見,全台灣職安人員的人數應該不僅止是這樣,依照112年對於111年的調查中得知111年工廠營運家數91,534家,大於100人以上的家數共有4517家,需要的專職的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甲級業務主管人員共計有4517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共計需要6624人,我們假設有8成工廠都有合法設置的前提下作反對比例的確認,有進行調查與反對的職安人員佔比是低於20%以下

為什麼會有這麼低的比例,我也無法確定,但這邊我用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一個現象就是『倖存者誤差』的事情,或許大家可以在細細推敲一下原因?

倖存者偏差

何謂倖存者偏差?從存者偏差是源自於一個分析事件(Jordan Ellenberg,2015:11-13)。1941年,Abraham Wald被軍方要求分析「飛機應該如何加強防護,才能降低被炮火擊落的機率?」他們分析返程的飛機,統計各處的著彈數後發現「機翼是最容易被擊中的位置,座艙和機尾則是最少被擊中的位置」,因此軍方結論:「應當加強機翼的裝甲厚度」。

聽起來很合理,顯然機翼的彈孔數多,顯然經常被射,因此必須強化,但A. Wald反對:「第一,此次分析只統計平安返回的飛機,沒統計回不來的飛機;第二,機翼高度被彈似乎還是能返航;第三,座艙和機尾被彈數少一現象,究竟如何解讀?一旦中彈,其安全返航的概率就微乎其微。」第三點真的是突破盲點,一語道破關鍵,最後軍方接受Wald的分析,因此「倖存者偏差」成為統計分析上一個必須注意的雷區。

而在這個反對專職的議題上,是否也存在著這樣的事情呢?這就值得我們思考,為什麼他們不會刻意出來支持這樣的結論?或許與台灣人的不做出頭鳥的心態也有關,但也或許有其他的可能,比如:來不急去寫調查表、法規對於他們本身不影響(公司分工良好不擔心)或已經無感(因為能力不足、沒有其他的出路)、也或許樂觀其成、又或者對於打算透過這一次重新調整勞動契約與薪資、、、等等,由於政府沒有做強制性的調所以無從得知,而這樣的事情就交由大家自由心證的結果。

接下來我們來觀察一下,這一系列的議題發酵下,有剛好經歷了『屏東明揚火災事件』牽連初消防、職安的議題後,我們的政府機關的對應措施?

政府的作為

在政府這一方面,因為整個遮羞布都被掀開了,因此這將原本沒有系統交集的兩個單位(環保部與職安署)進行了系統整合與勾稽,後續『明揚大火案』有加入消防署,政府真正的開始合作進行查核並且開始發文通知給各個事業單位,請事業單位確認是否有『一個人同時掛職安、環保或是消防證照』的現象發生。

這邊大家是不是發現了一些端倪呢??法定的專任是不是系統上掛證照的不是同一個人就是專任呢?這時候我們就該一下何謂專任,這時候就要看一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檢查注意事項』這個法令中的有提到,「專職管理人員」應常駐廠場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法令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我們簡單彙整一下與分析下面這段話的重點

1.需常駐廠內執行業務

這代表該人員必須經常性(一週五天)在工廠內,不可以是一週只有一天或兩天。

2.不能兼任其他法令所訂的專責(任)人員

這代表該人員是不可以在其他任何法令上要求必須專職或專任的政府機關上被登記(如:防火管理人、環保人員),因此這也是這一次的導火線之一,同時也是發文的內容,就是不可以一個人掛兩證,但這邊尚未提到不能做的事情,因此別人掛證某人做事也是可能的!

3.從事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的工作

其實何謂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的工作?這句話我用我們以前的廠務經理對我說的這麼一段話(文字有稍微修飾)來讓大家知道問題在哪?

『如果發生火災跟廠裡的職業安全有沒有關係、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不包含消防演練嘛?消防演練不算是預防災變的訓練嗎?廠方中有火災疑慮的事情跟職業安全無關,那為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中的第八章要寫的是爆炸、火災及腐蝕、洩漏之防止?而火災對應的一部分就是消防管理,那這樣消防是不是跟你們有關?接著環境上如果有阿貓阿狗帶有傳染病,是總務還是你們的?廢水排放洩漏造成人員健康有影響或管道有污染,這跟你們職安無關嗎?另外排氣設備的抽氣效率、風管對我後方設備的操作有影響,也跟你無關?那為何你們常說的第六條第一項會有防止廢氣、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呢?』這一連串的問題給出來就是我這個廠務經理有準備、當然是想把責任丟出來,就是要我這個職安室的部門主管好好的接招,後續我用一些簡單的方法把『責任、職責、工作任務』一個一個拆解並說明作業順利與權衡利弊後有了妥善的解決

先不說我是如何讓這個廠務經理能同意工作的推展,讓他們部門的人執行相關的業務,但由這件事情中我們是不是發現了一件事情?法律上的權責與介面並沒有很明確的寫清楚,尤其是職安與消防這之間的權責,更是模擬兩可,特別是在兩個工作的介面上!如果對於相關的部門工作不清楚,法規的內涵含意不清楚,那將會是無法溝通變成是看誰在公司誰受寵,誰大聲的死局壓迫窘境,沒理解沒有權和利弊與合作,只有我受委屈、我不甘心的厭惡心態在做事情這又哪裡好了?這件事情目前也只能在公司內部進行協調與工作分配有誰執行並非是法規的強規範,所以這件事情還是要在源頭上才能得到妥善的處理,也就是職安署、環境部、消防署這幾個部門要進行各種法規介面的權責疏理、溝通與協調才能將事情做好,最後還可以共同出具相關的專職人員認定指引與規範,這樣才能讓知道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是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有關,什麼是無關,這樣才能根本的解決,同時也可以有效的創造真正的落實『專職人員、專職管理』的功效

反思-職安人員的反彈

在這個事情上面我們需要思考,為何反對的以職安人員居多,為何一般老闆會覺得職安人員沒價值,為何職安人員不能產生價值,為何會把類似的一直給職安人員兼任,而不思考在新聘員工來擔任這個職位?這除了前面我們所說的法規曖昧不明、不清不處以外還有就是整個職業安全衛生產業『病態的』從業環境,『沒有商業未來』的就業市場,而會造成這樣的現況不外乎是法令與政策所導致的,接下來我們用幾個簡單的層面來說明這件事情的延伸。

一個詭異的取證資格

這個問題來在於證照制度的規範與取消學歷政策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派對象中,在100年的修法中將修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的人員可以直接擔任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資格取消,從101年(甲安、甲衛)與103年(乙安)分別變成強制一定要取得技術士,這個利益良好透過考試篩選在這四年間有好好用功讀書的學生,可以進入到工作場所提供工廠進行安全衛生的專業。

考試與取證資格

但我們在技術士檢定的資格中發現了一些可以偷雞的方法,如果有現場工作經驗X年(無指定是職業安全衛生相關)通過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期滿或結業者也可以報考,這些課程就是我們訪間常聽到的甲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訓練班(130小時/15000元)、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班(115小時/13000元),這些訓練時數比起四年(128學分-2304小時)或兩年期的二專、二技(80學分-1440小時)時數都還來的少,費用也便宜。而這些訓練機構也希望能來上課的要讓學員都能夠考上,當然後續也會有什麼考前衝刺班,而大家來上課的目的當然心態上多少不單純(是以考到證照為主),所以考試不考的,絕對不會用心念,專心上課,因為考試不考有誰上完還會知道組織協調與溝通(含職業倫理)再說什麼,而這個無關專業但卻關係到從業時的注意事項,因此這樣的狀況在110年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賺為線上電腦考試中完全暴露出來,因為考試題目便靈活,而非是一些特定的簡答申論題。

為何雇主會覺得職安證照沒有價值

這時候我們必須回到為什麼一般老闆會覺得職安人員沒價值,為何職安人員不能產生價值,首先我只要派出公司內最會念書的員工去考試,讓他專心念書,花1萬多塊、最快三個月就可以讓員工取得證照,公司就合法了也不用一定要請職業安全衛生科系畢業的人員也是可以,這不美、不香嗎?我以前的公司為了讓員工可以多一些證照,我們請英文系的總機小姐去上課考試,人家也取得證照了,另外我也認識一個客戶,因為缺職安人員而且一直找不到,所以請總務的事務妹妹去考證(政大印象中是國貿系),她有順利的一次就考過了(當次通過及格率2%),因此非本科系也可以透過115~130個小時的訓練後取證這件事情,雖然是要廣增技術士的缺口,但同時也創造了一個現象就是非本科系(文科)也可以很容易取證的現象,因此這張證照對於老闆而言就是是一個只要找對人(很會讀書、考試的人)就可以很容易取得的證照,那這證照又有什麼價值,就只是應付政府的要求(因為強制要設)而已!

為何職安人員沒有價值或無法展現價值

因此身為職安系畢業的你,捫心自問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公司老闆為了營運取得最大利益的合法化,請問你會再去找一位職安相關科技的人員增加成本還是請公司內的人員去考取後掛證嗎?而你念的四年或兩年訓練的課,不就是浪費了?無論在時間、費用上完全都是比不上的,如果是以CP值來說,是的沒錯,身為目前從業人員的我,我也覺得cp值超高,我四年去學另外一個專業,在畢業後找個時間去上115-130個小時之後,就可以取的資格,這不香嗎?不~真的是超香的拉!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人要跨界跨行入職安的原因,因為入門門檻極低,而且不影響其他專業能力,但同樣的就這樣的是求就是一個雙面刃,因為短時間取證,在之前中已經提到了上課心態不單純,所以即便教材在好,還是只會專心聽會考的項目,認真在會考的項目上,因此這就變成考試人員只會特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怎麼用在實務工作上,真的能搞清楚、搞懂得人,講真的很少,畢竟花四年上課的人可能也都只是知道60%而已,怎麼可能在這個115~130個小時就能搞通呢?如果是這樣的話,全台灣大學的職業安全衛生科系都可以收掉了。

這因此這時候有延伸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執行專業度的問題,同時也就是另外一個為什麼老闆覺得職安沒價值的問題,因為考完取證之後,老闆認為你就能接下所有應該要做的事情,因為你已經被政府認可有這個能力了,但是當老闆請要這些人員做事情,結果跟說他不知道該怎麼做,或者是要找在訓練單位的老師幫忙(要付錢),然後有問題就在各大工安社群中群求幫助!因此執行人員都搞不懂、不會做了,當然就無法將職安人員的價值展現出來,同時這就無疑凸顯出了另外一個問題,『考試不等於能力』,因此對於證照的可信度產生了不信任感,這也是法令政策所導致的必然結果,由考試來看都只是以法令運作為基礎居多,進而展現出來的就是基礎能力不足與專業廣度不足的問題,所以職安系畢業的大家在這時候就是你們相對強悍的地方了,因為你們還是有專業根基的,相較只是上課取證的人員而言,你們廣度絕對會是那些人比較廣的,只是深度有可能沒有辦法很深(工作經驗不足),因為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可以有個簡單的概念,但要在特殊行業下或是法令執行上就可能稍嫌不足,這也是為什麼會說廣度夠深度不足的原因。

取證的小結

上面的種種現象這就也是整個職安人員考試體制下必然的結果,『人員證照虛化、業務空化應付』,但就敝人對於技術士考試的認知而言,我覺得技術士考試的目的是將學校的專業在要進入職場時,必須要篩選出清楚執行的法令作為與運作、執行作為上應注意的事情,除了保護畢業聲音不清楚法令而造成事業單位損失,從有職業安全衛生專業知識領域的人篩選出真正具備現場執行能力的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最後賦予技術士的證照,這才是我認為的技術士考試的目的,只是目前這個部分仍有待加強。

沒有商業前景的產業

其實在某些論壇上大家都在罵慣老闆,『錢少事多責任重』然後一堆人都在下面喊著離職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但這無疑是從現在的坑掉到另外一個坑而已,為何我會這樣說,因為你可以去的地方非常受限,90%的人也都只能去工廠(含公營事業)、營造廠,8%會轉到作業環境監測機構、驗證顧問服務機構防護具、教育訓練機構或是公私立的協會團體,2%的人進入政府機關、學校,僅有極其微像少數的人員是以職業安全專業顧問執行服務,為何會有這個現象無非就是這個產業沒有實質的商業市場可言。

被抹殺的職安科系畢業生

前面說到大部分的分佈以後,大家可以發現職安科系的出入非常受限,而且當你沒有考上技術士,基本上就被宣告技術能力破產(無專業謀生能力)這也是部分的職安科系人員,沒考上就直接轉行去到其他行業(尤其是科技業當作業員、領班)之後再也沒有回到這個產業了,樣的現象甚至於比法律系、會計系畢業的人沒有考上律師或是會計師還慘,因為這些科系畢業的人,還可以進入公司當法務、會計,如果不進公司還可以到各大律師、會計師事務所或是管顧公司服務,久了有經驗還可以自己出來開個管顧公司謀生。

但職安人員真的可悲的是你沒有證照,90%的工作都沒有你的工作名額,即便你專業能力在好也沒用,想繼續在這個產業工作只剩下這10%的工作機會,相對的在90%內的這些從業人員,你在們跳也跳不出來,因為在這個產業沒有錢景與未來,所以你想不利出來開公司,也很難賺錢養活自己,大部分的人變成還是繼續為他們口中的慣老闆努力,因為穩定而好的工作機會更是如此,所以好缺佔滿不會動(死水),剩下的就是等該公司的人員輪替後,才有可能釋出,而這對於老闆來說,他們完全不會有任何的危機感,因此更不怕找不到人,更不用尊重,反正這就是消耗品,最終一定會有人來的。

因為職安人員在就業市場上的工作選擇少,談判權也弱,而這也可能是為什麼這些廠端的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會出來反對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他的就業機會很有可能被環保專責人員給侵略,而環保人員卻還有其他工程公司、顧問機構、代操作機構可以選擇,如果雇主增加工作,還可以轉到其他的工作去,相較而言職安就只能守著這一畝三分地,細心的保護著,這真的是現在職安人員的難處,同時也是為什麼職安人員出來抗議的比例比較高的原因!

反過來當今天他們有其他的選擇時,雇主才會開始擔心,我們舉護理人員來說,當初護理人員只限制在300人員以上,但是當開放人數限制可以開立顧問服務機構後,護理人員瞬間多了一個選擇,也就一堆人跳出來執行業務,相對的護理師缺額問題也就更嚴重,這也才能促使護理人員與醫院間勞動關係的改善,所以沒有出路到有出路,才能讓整個產業能有部分的改善與平衡,雖然還是資方市場,因此活化職安產業商機才能真的的打破這個平衡。

為何職安沒有市場

我們撇開販售物品以外的職安市場,其他以專業服務的商業行為有什麼?基本上很少,大家可以看到的是iso顧問輔導服務、安全衛生顧問服務(需求量少,畢竟自己都有職安人員)、作業環境監測服務(高成本、高人力)、環測計畫簽認(低成本、高資格)、危險性工作場所(低成本、高資格)、除了錢三項以外,其他都是需要特定資格,都是以技師為主,而第一與第二項又需要多年的實務經驗才行,因此對於剛出社會的人員事相當不利的,而這些除了第一項以外的產業案件單一金額都不高,但第一個時間長,因此會增加人員的需求也就相對不高,除非案量極大,因此這個產業的前景並沒有大家想像中這麼的美好。

政府的態度

這時候我們就該思考一下,那身為職安系的業務管理單位職安署,應該要知道這樣的事情阿,但是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弔詭的事情,曾有一個署裡的長官私下聊天時詢問我,『除了環測計畫簽認以外,你們都還能做什麼業務』,當時應該是想要想辦法拓展我們這個行業吧,但是事後回想起來,技師的法定執行業務單位就是職安署,如果你們不知道我們可以做什麼也是一個很弔詭的問題。不過就整個產業市場環境來說,非常偏向學界、其他技師工會或者是相關非認可的專業團體,這時候就會想問-那工業安全與職業衛生技師公會不在裡面嗎??

我們看看職安署今年113年的新聞稿『職安署力促公私合作,打擊營造墜落職災』的內容,從中可以發現職業災害減災是與『營造工程主管機關、勞政主管機關及營造業相關公(工)會團體等』這之間並無工業安全與職業衛生技師公會,難道這些不需要經由考試院和可的專業人員協助嗎?而類似的事情如果大家去找過往的新聞還是可以找到類似的新聞,我們從這個小小的新聞中可以窺見一些的詭異現象,感覺上職安署其實並沒有妥善的規劃與利用工業安全與職業衛生技師的能力,利用這些專業人員去達到他們預期的期望,當一個國家最高等級的專業人員不受到重視時,那這個行業可能會有本土良好專業品質的顧問的商機嗎?這就不可言喻了。

最後各位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我們可以想想一種情境,當一個法令出來之後,政府大肆的宣導政令與政策時,有提供任何解決方案?或者是提供了什麼資訊給你們,在這麼多年的工作經驗,就我所看的的是政策三部曲,第一步對事業單位廣開說明會與提供簡易的參考案例,第二部是找專家學者提供官方範本、範例或是加強事業單位訓練,第三部取是出指引與規範,最後就沒了,這樣的作法會是什麼問題,『廉價的服務與不會改變的範本』,而這一整段的過程大家有沒有發現,政府主導了所有的工作與壟斷了產業商機,政府從來都沒有想過去嘗試與業界的機構做事前的溝通、規劃、訓練與明定規則,在法令宣導完成之後,有哪些機構可以提供協助(不過有也僅限於取得標案的廠商因為這是他們標案的內容),變成所有的都是免費的,久而久之也就沒有人願意為了職業安全衛生服務付費,當然一個沒有賺錢的產業怎麼可能會擴大商業範圍,何以維生呢?

產業虛化

我們可以整個產業以職業衛生技師來說,大約有80%的執業的職業衛生技師都有另外一份賴以為生的專職,這代表什麼意義呢?就是如果只以職業衛生技師作為謀生的主力時,有80%的機會是活不下去的!這也代表產業商業運轉的能力有限,但我們國家又有很多看似可以做的項目,在台灣大家想的到的不外乎工研院、財團法人安全衛生中心、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試問這些多半具備官方色彩與官方扶植起來的機構,這能具備產業商業能力嗎?而我們去比對國外的職業安全衛生機構,在國外專門以職業安全衛生為主的服務機構如ISSEHS、ELM、ARCDIS、、、等等而且都沒有政府機構的扶植且為跨國公司,這也代表這是一個具備商機的產業,但看似很多工作可以商機但在台灣因為政策與業務主管機關的不重視卻變成一個沒有商機的產業,這不就是一個產業虛化的現象嗎?

專職的後果

職安專職當然是有好處,俗話說『術業有專攻』,無疑就是這樣的一個狀況,但過度的固步自封卻造成了通才與跨領域能力的建立,我們想一下空污環保設備是環工所負責的,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他的來源來自於產線,而控制這些污染物避免人員接受危害是職安人員的範疇,但風管、氣罩的設計與後方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選用卻是息息相關,在這個部分環工有環工的專業、職安有職安的堅持與設計,因此在這件事情上是兩者都要共同合作,而不是互推責任才能解決的,必須要主、副之分,而在主要的領導方必須要共同的了解對方的專業、才能有辦法整合,因此這不是單一專職的人員才能做到的,這必須是通才跨領域的範疇,如果一直將工作外推,只會造成人員的能力受限,所以適度的接受不同程度的工作也是必要精進的狀態,不然專職這詞很容易變成不利你的職涯的因素。

而在這邊我也必須說一下,當你一直守在自己的專職圈圈時,別人會因為你的圈圈而有所成長,甚至了解你的工作範疇,最後可以就成為你的主管了,這也是為什麼專職不利於職涯的發展,不過是非常個人的看法,沒有對錯,我在這邊舉我之前的經驗來跟大家說明,專職與非專職的差異,當我是一個多部門功能的部門主管時,試想一個當你可以管理廠務、採購時,你可以做什麼??供應商入廠是否要遵守安全規定,你是不是就可以要求採購施壓、廠務人員管好,這樣不就把主導權拉回來了嗎?另外化學品的採購需要SDS、新化學品購買時,採購勢必也要經過你,這樣你是否也可以提早知道,進而知會下屬的職安承辦人員提早做好因應呢?但當主導權的轉換成你的主管是採購或是廠務時或是你是專職職安時,請問你能有更多的話語權去跟廠務主管要求承攬商沒有做好相關的措施與資料前不得進場嗎?應該沒辦法像你是主管時一樣、還有可能要求你準備好變成了丙方,而如果是專職時則是跨部門溝通,人家可能還不理你。這樣一來專職到底是好還是壞。這就看個人選擇了。

接著是接下來25年最夯的議題-ESG,在這個議題中你如果沒有跨領域學習,你很難去理解E的工作,同樣的環保也可能不能理解S的問題,因此在未來的幾年內通才是一個傾向,你不可能獨善其身,堅持在狹義的專職,而是必須擴大到廣義的風險致理也就是G的部份,這是我認為職安人員在ESG中最大的價值,而在你要做風險治理的同時,你勢必就必須要理解E你才能可以有效的做好G的工作。

而在四五年前就有獵頭一直在跟我接洽去某集團做高階ESH主管,礙於一些現實的因素並沒有去,但他有提到當時能對於ESH且又具備營運風險管理概念的職安人員真的很少,基本上是斷層畢竟當時的社會環境是半導體是分工細密的專才、傳產是低階的雜項通才變成高不成低不就的專業能力,只有規劃良好的外商才能有合適的人選,因此找到35~40這個年齡層具備有這些能力的人員變成是一個很吃香的人才,同時這也同樣的呼應我前面說的專職限制發展的問題,但事情總是一體兩面,當你專職累積到一定程度後變成是專家時,你就能以這個領域獲利了,但也是要是整個產業環境而定,這與商業錢景是一樣的。

結語

這邊我用我個人觀點與觀察來看整個環保人員兼任職安這件事情,這篇文章也是為了避免在當下有所爭議,因此陸續修正與修改後才在兩年後的現在公開文章,我相信每件事情都有正、反面的意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並無對錯,因此這也只是我個人的意見看法,讓大家多個觀點角度而已,而現今的主題『專職與兼職』這件事情,在主管機關沒有做好權責規劃、定義清楚之前,永遠都是剪不斷、理來亂的事情,這裡僅透過我們事務所的文章闡述我們所見的現象,如果有失偏頗的地方也請各位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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