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專案的啟發思考

前言

在今年的6月中旬技師公會邀請現任的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署長進行意見交流討論會,會中有提到一個小故事,就是大部分職安人員都知道的『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專案(現此專案已經停止),透過全民的力量去監督工地的安全設施,並依據『營造工地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獎勵金支給要點』的規定提供獎金,因此好處是可以增加很多案件進入檢查單位,但確因此更多的是檢查單位的人員疲於奔命的應付這些小型的工地上,但是人員的時間是有上限的,所以一些重大的國家建設的部分就會少了,因此大型的公共工程跟小規模的營建工地,就是需要取捨的事情了,我猜不免會發生顧此失彼的現象發生。

但是『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這個專案,當有人員檢舉,檢查人員能不去檢查嗎?會中雖然沒有提起,但是我們試著思考一下,這可是有獎勵金的,檢舉人正在期待著500元的獎勵金所以這是不能不去執行的工作,如果不去就會變成吃案,到時候被人員檢舉吃案政風檢討,屆時承辦人員又更難堪了,所以造成檢查人員在訪視這些檢舉的案件時,就已經分身乏力,怎麼還有心力去檢查特定的大型專案呢?於似乎在這個看似美好制度的背後,不禁讓我們不得不思考另一層面的問題,就是資源是否充足與利害關係人期望的問題的問題。

資源問題

資源通常是會泛指人員、時間、金錢、物料等等的事情,而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上,通常除了時間以外,很多都不是我們可以自己控制的,因為當開始要做事情的時候,通常會發生要人沒人、要錢沒錢、要料沒料等的事情(PS:如果同時發生時只能說這件事情,或許是你重點抓錯了,需要思考這件事情的重要性跟範圍),但是時間是你可以調整安排與控制的,當你的時間不足以應付你所有的工作時,這也代表有可能是你的工作上的『資源不足』,可能引起的原因可能是『需要的東西沒到位』、『配合的人不配合』『權限不足』、『制度不良』,因此為了理解這些事情,時間跟工作我們可以透過緊急度與重要度區分,分別為『重要緊急』、『重要不緊急』、『緊急不重要』、『不緊急也不重要』這四個面向,然而在這四個面向中,要怎麼解釋這些面向的工作內容呢?基本上我的認為如下

『緊急度與時間有關,是決定各位時間管理上是否良好的評估』

『重要度決定你的工作是否扮演關鍵的角色與被取代的容易度』

因此資源問題我們在這邊只談論與時間有關『緊急的部份』,分別為『重要緊急』『緊急不重要』這兩件事情

1.『重要緊急』

對於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而言,重要緊急的事情大多是救火隊的角色,最常發生的原因通常是發生對公司有損害的事情,如罰單、意外事件的發生,因此如果能做好管理這部份的是可以避免的。

2.『緊急不重要』

如果工作中緊急而不重要的事情如果太多,這樣的話自己就沒有工作的自主權了,而且可能會變成常態性加班的窘境,甚至於應該要注意的重點工作也可能會沒注意到,造成嚴重的缺失,工作成效一直往負相循環的跡象,那有什麼原因是會造成這樣的事情發生,我整理的幾個再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常見的原因

A:人員時間規劃不正確,時間控管有問題,沒有預設緩衝時間

B:沒辦法預測(或是沒有預測)工作進度的變化並適時的調整或是增加緩衝

C:職位職掌未能有效的區隔與區分,造成承攬過多非本業應該要執行的工作,最常見的通常是好好主管或是好好先生的無法說『NO』承諾所造成的,當然這也要取決這件事情的重要性與部門人力是否充足,在人力充足下適當的支援其他部門也是有助於工作的推展。

D:公司存在著不恰當的制度所造成的問題,比如某些部門的提案,但是工作是需要全權由相關部門執行的怪異制度。

針對上述的項目可以區分為個人問題的A/B問題,以及公司的C/D問題,但是由於個人問題沒辦法立即反應改善成效或者是可能非常低,所以需要優先改善的部分,個人認為應該是第四點不恰當制度問題,為何會說是不恰當的制度,就拿『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這個專案而言,他的出發點是對的,方向也是對的,這也是我們經常會說最對的事情,這是一件正確的觀念。

但是在實務上我們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是擬定制度時,我們要思考的並非只有對的事情而已,而是還要擬定一個制度有效控管並降低風險的制度,而非一昧地追求完美的零風險,舉個例子來說,『台中捷運』『平鎮地下停車場』這種大型或中型的公共工程,一次的事故所殃及的人員、損失的經濟效應、行政成本、社會成本是你我都無法小看的,相對比起一個小型的居家或集合住宅的建築工地的影響範圍,就是變得渺小許多了?所以我們不能用同等比例的齊頭式原則來看待這件事情,因此人力與加強的力度的分配也是需要做調整,然而這件事情大家如果有看到2019年台台灣積體電路(簡稱:台積電)『承攬商環保安全衛生藍皮書』中也可以發現,承攬管理上並非追求全面性的管制,而是分風險的高低進行加嚴管制的作為,而非所有的事情都需要小紅卡等的管理作為。

因此在環安衛管理上,我們需要專注於『最重要的風險事件』而非所有的事情都管到非常微小的事情,把心力放在這些重要的風險事件,然而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通常都是一個制度或活動的建置者,除此之外我們所有的制度上最麻煩的就是牽扯到金錢的問題,如果設計不良那就有可能會造成自己的工作上的負擔,畢竟一個制度增加金錢的利誘,這樣有可能會造成執行人員在執行上的心態與目的會與預期的目標而有所不一樣,畢竟有些人員看的是錢而非真正的背後目的,因此對於發放獎金這件事情上需要更加的小心與設計,這也就是接下來要提到的利害關係人期望的管理。

利害關係人的期望問題

利害關係人的期望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建立或推行制度的人需要需要高度在意的部分,尤其是涉及有金額的問題,事情就很容易變調了,之前有個很夯的議題『防疫補助金』這件事情,為了能夠領補助無所不用其極阿,回歸到『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這個專案,當有人員檢舉,檢查人員能不去檢查嗎?檢舉人正在期待著500元的獎勵金,所以這是不能不去執行的工作,如果不去就會變成吃案,到時候被政風檢討又更難看了,所以造成檢查人員在訪視這些檢舉的案件時,就已經分身乏力,怎麼還可以去檢查特定的大型專案呢?

不過大家可能會想一件事情這是公眾議題,但是公司應該不會有類似的議題,其實不然因為這些事情很有可能正在你的公司上演而你可能不知道,我舉兩個最常見的也最容易有爭議的津貼,那就是『證照津貼』、『危險加級津貼』

1.『證照津貼』:

在這邊來講個我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以前的公司曾經有試著要推行『證照津貼』這個制度(在我離職錢都未能實施),然而當開始要進行這件事情之後,似乎就發現了大家變得超有求知慾、超有證照獲取欲、以前說要複訓或是特殊證照的初訓,一而在再而三的推托,非常的不願意參加,但是當有這個傳聞時,立馬報名了所有能參加的證照訓練,即便是在實際工作中用不著的證照,講到這邊大家似乎可以嗅出一些不一樣的感覺的吧,是的,『這一部分的人就是想要拿證照增加自己每個月的薪水,並非想要真正從事工作』,然而對於這件事情上我持中立的看法,取證增加技能肯定是好事,但是拿錢不做事、不單責確又是另外一個令人無法苟同的事情,因此當時我只提了下面三個建議順序與邏輯給我主管

(1)屬於新人面試時職責應該要具備的證照不發。

(2)屬於公司付錢派訓的不發。

(3)實際工作上有明顯需要且需擔任證照的責任時才核發

大家可能會覺得我可能是證照最少的人,所以才提出這樣的建議,但恰好相反,我是當時公司內證照掛最多收到的津貼最多的人員,提出這樣的要求反而對我的薪資衝擊才是最大的。

因此我在這邊要跟有類似問題的環安人員提醒一件事情,但是當證照津貼只是一個增加收入的方式,那未來你在派訓上的安排就很容易被綁架,因為你屆時要給誰派訓都是一件苦惱的事情,甚至於還有可能會有謠言出來,與其這樣到不如先把制度卡死!

2.『危險加級津貼』:

危險加級通常是針對一些特殊健康危害區域的金錢補償,但是這也可能變成部門間的戰鬥與衝突了,為何如此說,畢竟任何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危險,因此認定就是一個需要面對的問題,在這邊在分享一個關於環測的小故事。

某天在作業環境監測會議中結束時,技師問了一句針對這次的採樣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當場一位主管立馬跳起來說,『為什麼我的區域的噪音數據都這麼低,是不是採樣公司的儀器有問題,這次還不測噪音,我覺得我那邊很吵阿!你不測我要掏腰包自己測,而且我保證噪音一定會超標!』各位有沒有覺得很奇怪?噪音低不是一件好事嗎?對聽力也比較好嗎?為什麼這個主管要這麼堅持他的區域噪音很吵呢???

其實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危險加級津貼』,噪音工作場所有危險加級津貼,所以這位主管要求目的並不是測噪音而是他想拿到津貼,即便沒有超標他也是想要去爭取拿到這個津貼,因為他覺得這個津貼他也有資格可以取得的,即便數據證明不是!這個例子是不是覺得跟『證照津貼』很類似呢?

最後分享一下我對於危險加級的津貼看法,個人認為應該是要從薪酬設計上進行修正,直接在薪酬的職務進行職務不同的區隔,最好的方法是將危險津貼直接納入職務的專業加級,讓危險加級的部份隱藏在每個月的薪資內,而不是讓大家這件事情有爭議發生,因為該如何設計都很難預防類似的事情發生。

3.小結

針對部分的利害關係者而言,對於公司所發的津貼,是認定這是公司應給的薪資之一,因此會有不允許別人有我沒有的事情發生,也沒有領取這個津貼有無恰當性的問題?所以如果現在已經有類似問題發生的同仁,應該要著手討論並評估該如何優化這津貼的發放對象,並降低包含不恰當的人員的比例,假設如果沒辦法優化與避免,那檢討是否要廢除也不是不可以的選項之一,在這個時候就要思考關鍵的利害關係人(如最終可下決定的人員)對這件事的支持度,畢竟任何一個津貼的廢除勢必都會在公司內引起一小段時間的衝擊漣漪,但最終還是會消失這個聲音。

因此我們假設我們在設計類似的津貼時,一定要先預想到會有想分杯羹的同仁,所以津貼的設計應該要設計成如便是與篩選出恰當需要補貼的人員才是正確的,如果不能那就不要推行。

總結

這次由『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的專案來簡單說明資源管理與利害關係人的問題,對於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而言,時間一直以來都是一個限制資源。『時間似乎永遠都不夠』是部分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現況,因此時間管理也就凸顯出他的重要性,在有效的時間內管理最應該要管理的事情,才能讓時間變成更有價值,相對的要為自己爭取時間或者是設計讓自己的時間可以有效使用,也就變得更重要了

另外對於利害關係者尤其是津貼的部份,如果你有涉及在這部份的規劃設計中,請務必要以分羹者的心態來檢視設計是否容易有被鑽漏洞的管道,雖然不可能全部預防但是可以評估這樣的影響範圍大或是小,其實分羹者的心態其實是在我做任何程序制度建立時最後一步的檢視方式,從這個視角可以去檢視整個制度面的卡控是否良好。

文末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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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衛生全民監督檢舉』專案的啟發思考〉中有 2 則留言

    1. 謝謝您的肯定,感覺上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您也曾遇過這樣的事情呢??也歡迎您分享曾經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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