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

前言

過去曾經有個廠務的經理跟我提到工廠關於生命安全的事情都是職安人員要負責統籌,這句話算是一個總括的意義,但這位廠務經理說的沒錯,是職安人員負責統籌,但是執行需要大家去負責執行與落實,因此如果則劃分不清楚相對的就會有模糊地帶造成推諉的狀況發生,因此工作拆解就相對的非常重要(關於工作拆解的部份可以參考之前的文章(請點選)

而上面我們亦提到安全的落實需要大家執行,但在很多的工作現場,因為大家的目標不同、職責不同,變成漸漸的忽視安全的重要性,我們經常在很多的意外事故的報告書上看到人員未遵守SOP、未依照規定、未有安全意識等等用語,這似乎意外事故的是一個常態,因此這一次我們跳脫整個組織架構的問題,回過頭來探討思考安全到底是誰的責任?

意外事件

這次我們從結果來思考當一件意外事故發生後會在工廠上引發多少的狀況?

罹災人員

  • 身體:受傷疼痛、嚴重者變成殘疾
  • 經濟:生活頓時失去部分的經濟來源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部門主管

  • 身體:完全毫法無傷,需要調查甚至於被問責(精神壓力)
  • 經濟:因為該起意外需要加班(增加收入)
  • 此外擔心績效未達成、年終獎金變少問題、擔心可能被換掉

公司高層

  • 身體:毫法無傷
  • 經濟:煩惱產線要停多久、損失多少產能,擔心上了媒體需要解釋、需要多少費用將事故壓下來,擔心股價往下掉

誰在乎

在上面的整個過程中,大家可以看到一個既殘酷有殘忍的真相,就是沒人會在意受傷的人員,只有受傷的家屬跟罹災者本身而已,然而到底安全本身到底是誰的責任阿,還是職安的責任,公司高層、中階主管??到底是哪個。其實大家都有聽過這段話『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因此安全的責任應該是由自己負責,在過往的承攬商教育訓練、我常用下面這幾段話來告知承攬商

『你們在工地受傷跟職安有啥關係?你受傷誰痛、你痛、職安痛嗎?不痛,你沒上班沒錢,職安會沒錢嗎?不會而且可能還有加班費,職安會被用業務過失法辦嗎?不會,因為職安什麼都不會,就是報表資料最會寫,那到底職安要不要追著你們安全帶要不要繫好,請問大家大家幾歲人了,超過80歲了嗎?還是還沒有滿18歲?需要別人照顧,因此自己的安全自己顧好、但有不懂得可以來請教職安,不要亂做』

『安全沒有最好的方式,但是目前看到最好的方式就是做任何事情之前、請先確認自身的安全後再作業』 

相同的員工在工廠工作也是一樣的,安全永遠都是自己的責任,難不成在工作的當下,有人只是你去做,或是別人要求你做是然後就受傷了!難不成大家連判斷安不安全的能力都沒有了嗎??這時候我不得不提職安法的第18條第2項之規定

『勞工執行職務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實,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及退避至安全場所,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而這也是在說明在執行業務實一定要注意安全後再行動

安全的責任

依照上面這樣的說法自己的安全是自己要負責,那職安人員要做啥?責任都是自己那何必要職安人員呢??

其實安全的責任分為很多的區塊,上面說的是個人安全的部份!但是職安人員思考的是如何提昇作業的安全,比如說化學品的危害,並非每個人都知道,這時候就需要職安人員展現專業提供給現場並告知,這就是職安人應作為的基本的職責,但是這是細部的,所以回歸到前言所說的,職安人員職責是統籌工廠內所有生命工程有關的事宜才是,包含諮詢、規劃、督導、協助引導、、、等等的安全責任,但是這並不代表職安人員只需要做在辦公室遙控,職安人員應該更需要多去現場做走動式的管理,才能了解現場發生什麼事情,才能更加的了解到工廠現在的真實狀況。

需要那公司呢,公司的責任又為何?供當然是要提供必要的資源,但絕對不是過度的資源,有些時候職安人員的要求造成公司營運上的困難,比如整個工廠需要重建等等的問題,所以職安人員需要理解公司營運是以賺錢為前提,因此職安人員應該是在這個前提下,讓公司可以永續發展並持續茁壯才是。

個人第一層的責任

  • 『自己的安全自己確保』
  • 『做任何事之前先確認安全後再作業』

職安人員的安全責任

  • 『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並適時適度的調整方向』
  • 『協助諮詢、規劃、督導、引導人員執行安全的能力』

公司的安全責任

  • 『提供必要的資源與支持職業安全的活動』
  • 『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與方法』

結語

在這邊說明一下安全的責任,因為現在大家在執行業務上仍然有很多工作區分不明確的事情,因此造成當發生意外事件時,大家在互相推諉,店成一個推卸的文化,因此特過這一篇文章也是要告訴大家,個人的安全應該都是由個任負起全責才是,並也另外說明職安人員與公司這兩個角色上的責任,析往能給大家有另一層面的思考。

文末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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